优质的服务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 需求沟通倾听客户需求,了解用户使用环境和现场工况
- 方案设计根据现场实际工况,针对性出具解决方案
- 合同签订技术和商务规范确认,签订合作协议
- 产品制作选择最优质的元器件,严格按照技术协议
- 调试安装现场规范安装,静态动态调试,分析仪运行
- 售后服务后续维护,持续跟进,终身维修
山东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济南汇智港6号楼
关于voc在线监测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的排查重点和规范要求,以下是内容介绍:
(一)相关技术规范
首先voc在线监测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需要满足以下技术规范: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二)排查重点
以下就是对于voc在线监测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的排查重点内容:
检查企业探头是否被污染或腐蚀,采样管线连接是否有松动、 漏气、漏水、堵塞、破损等情况。采样管线是否有明显积水、积灰、结晶等,探头、探杆或管线伴热温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颗粒物光学视窗是否有脏污、光路被阻挡或干扰、光路明显偏 离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喷吹干扰物、接入稀释气,投加脱硫剂、 脱硝剂、氧化剂,非正常设置反吹等影响自动监测采样真实性的行为。
用标准气体进行全系统校准,测试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通标流量应与烟气采样流量保持一致;无预设管线输送至采样探头处的,可从采样探头处通入标准气体进行测试。 对于氧化原理脱硝治理工艺,直接监测NO2的,检查NO2分析模块运行是否正常并按规范要求运维;NO2转化为 NO 后监测的, 检查转化器的转化效率是否达到 95%以上。对于非甲烷总烃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查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不低于350℃,是否存在出峰时间设置与标准谱图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使用催化氧化原理的,应检查丙烷转化效率是否不低于 95%。
检查量程设置是否合理。检查污染物干基浓度、湿基浓度、 标准状态浓度、基准含氧量等的计算公式,并结合现场实际监测 数据进行试算验证。检查颗粒物斜率和截距的设置和修改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数据造假的功能和漏洞,不同权限的用户名和密码下参数设置、设备控制等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非正常算法调整, 是否使用了数据保持等非正常功能。检查分析仪、工控机和数采 仪数据是否一致,台账记录、设备历史数据与标准气体浓度的一 致性,数据标记与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状况的逻辑性,是否存在虚假、非正常标记和补遗修约行为,是否存在使用局域网、无线WiFi等方式干扰传输数据的情况。
(三)规范要求
这是voc在线监测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需要符合的规范要求:
保持所有管路畅通,各连接管路、法兰、阀门封口垫圈应牢固完整,均不得有漏气、漏水、堵塞、破损现象。从探头到分析仪的整条采样管线的铺设应具有良好的支撑,管线倾斜度≥5°, 全程无明显积水。伴热管线应保温良好,设置加热温度和实测温度均应≥120℃,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冷凝器设置温度和实测温度应为 2℃~6℃,除湿产生的冷凝液在管路中无积存。稀释气预处理系统应能有效去除颗粒物、水、 油、烃以及待测气体组分等,稀释探头的真空度、采样流量等应符合仪器采样要求,音速小孔处无堵塞或腐蚀,稀释比稳定满足仪器设计要求。等速跟踪采样的跟踪吸引误差不高于±8%。
CEMS应具备全系统校准功能,全系统校准时各指标响应时间和示值误差应符合 HJ 75、HJ 1286 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标准状态干烟气浓度、基准含氧量折算浓度、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流量等计算公式应满足 HJ 75 要求。基准含氧量应按照排放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并如实折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不得对仪器仪表等硬件设备安装位置及软件参数设置擅自进行调整修改。仪器经过维修、更换核心监测分析仪器或变更采样点位影响监测系统参数设置的,应对自动监测系统重新调试后修改相应参数。设备运行中,通过标气校准产生的参数不得人为修改。
所有污染物浓度数据和烟气参数均应由真实测量得出,不得在系统中直接输入模拟生成,不得装有数据模拟软件、模拟信号发生器、隐藏操作界面、远程登录软件,不得过滤数据、限制数据上下限和修改监测数据以及设备参数等。不得通过设定静压压力、流速、氧量、烟温等烟气参数条件,自动标记停炉、焖炉等; 企业生产工况异常或 CEMS 校准、维护等非正常运行时段,应如实报送监测结果并进行标记,不得直接设置数据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