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CEMS在线监测 气体分析仪 过程气分析系统 进口分析仪表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新闻资讯

NEWS

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技术文章
常见问题
政策规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全国热线

400-050-3910

销售热线

188-8836-8287

传真:0531-80990966

公司地址

山东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济南汇智港6号楼

行业新闻

甘肃省发布2025年度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

日期:2026-01-14 信息来源:本站

    日前,甘肃发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此次精选的案例,聚焦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类
    嘉峪关市某污水处理厂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3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嘉峪关市某污水处理厂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全面固定相关证据。通过调取该污水处理厂2024年7月废水排放口自动监控站房动态管控视频,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多名职工多次进入废水排口自动监控站房,通过插拔总磷分析仪(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送样管,使用稀释水样代替正常水样监测总磷,人为干扰总磷在线分析仪正常采样监测,致使在线监测数据失真。

附图.png


      【查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并因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构成污染环境罪。


    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及《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上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30日将本案移送嘉峪关市公安局。2024年10月29日,市公安局对该污水处理厂依法立案。2025年6月24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涉事6名职工及班长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5年8月11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向该污水处理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76万元;同时,市公安局对涉案7名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文章来源:环保实时

新泽仪器.jpg


优质的服务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扫一扫,微信关注扫一扫,微信关注

Copyright © 2015-2023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050-3910
E-mail:xinzeyiqi@163.com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汇智港6号楼
鲁ICP备16002986号-5  XML地图



受信任网站


逛了这么久,何不咨询分析仪工程师?1分钟留下信息我们将给您出具解决方案!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1 在线咨询2 在线咨询3
扫一扫,微信关注

咨询热线

400-050-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