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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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发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此次精选的案例,聚焦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类
嘉峪关市某污水处理厂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3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嘉峪关市某污水处理厂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全面固定相关证据。通过调取该污水处理厂2024年7月废水排放口自动监控站房动态管控视频,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多名职工多次进入废水排口自动监控站房,通过插拔总磷分析仪(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送样管,使用稀释水样代替正常水样监测总磷,人为干扰总磷在线分析仪正常采样监测,致使在线监测数据失真。

【查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并因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构成污染环境罪。
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及《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上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30日将本案移送嘉峪关市公安局。2024年10月29日,市公安局对该污水处理厂依法立案。2025年6月24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涉事6名职工及班长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5年8月11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向该污水处理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76万元;同时,市公安局对涉案7名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文章来源:环保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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